1:沟通的英文字系由拉丁字communis 蜕变而来含有「分享」(to share)或「建立共识」(to make common)的意思。沟通是藉着分享讯息、观念、事实或态度使得送讯者与收讯者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共同了解之历程。
沟通是教育行政的重要作为。沟通在行政活动中实居于枢纽地位盖行政人员的一切管理活动如计划、组织、协调、评监等必须透过沟通的管道才能达于工作团体、带动绩效。是故沟通好比人体的血液血液若不通畅人体就瘫痪。教育行政组织若沟通不良则会陷于分崩离析运作停顿。有监于此鲁宾斯(Stephen P. Robbins)认为沟通在团体或组织中具有四项主要功能。其一组织藉着权威命令、工作指引等正式沟通手段以及团体规范、同侪压力等非正式沟通手段来「控制」成员的行为。其二组织藉着和成员澄清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来「激励」成员的工作热诚。其三成员藉着沟通与其他成员分享彼此的挫折感与满足感。因此沟通成为「表达情感」与满足社交需求的工具。其四当个人或团体需要做决策时唯有藉着沟通才能得到必要的「资讯流通」来分析和选择各种替代方案。
黄昆辉亦认为教育系统中沟通的目的有六项:(1)在基本上沟通在于使收讯者表现出送讯者所期望的行为;
(2)在功能上沟通即在维持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功能不断地运作;
(3)在气氛上藉着沟通可以增进组织成员彼此的了解情谊的交融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加强良好的团体关系;
(4)在决定上在成员的交互作用中沟通可以集思广益提高作决定的合理性;
(5)在领导上行政主管透过沟通可以发挥协调统合的作用促使单位间成员间之合作进而产生一致的行动;
(6)在整体上可以增进有关机关、团体及社会大众对教育实施的了解从而支持教育。
然而沟通并不是教育组织问题的万灵丹。何伊(M.K. Hoy)和密斯科(C.G. Miskel)便认为良好的沟通并不能使得拙劣的教育计划、方案或观念变得有效。事实上行政人员虽然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但往往由于其错误的教学理念致使其办学绩效每下愈况。其次部分行政人员可能会藉着良好的沟通手段一方面塑造组织良好的形象另方面则掩饰组织现存的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