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弱势群体也称“弱势人群”、“弱势阶层”等。香港地区还称“弱势社群”。是相对于“强势群体”而言的。指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竞争能力、权益维护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人群。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负责人介绍: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四部分人。1.下岗职工或已经去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仍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这部分人群中女工多年龄大知识层次和再就业能力较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体制外”的人。即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3.进城的农民工。他们没有享受到城市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所在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法》为他们交纳各种社会保险。4.较早从集体企业退休的“体制内”人员。他们原来的单位要么破产要么效益不好不可能为他们交纳医疗等社会保险。也有人强调“弱势群体”的范围界定应当以收入水平和竞争能力为标准而不应当将某类社会人群全部划入弱势群体之列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